
朱时华书法:备预不虞,为国常道。
【原典及出处】贞观七年,蜀王妃父杨誉,在省竞婢,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问,未及予夺。其子为千牛,于殿庭陈诉云:“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,以是国亲,故生节目,不肯决断,淹留岁月。”......自古能禁断此事,惟陛下一人。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。岂可以水未横流,便欲自毁堤防?臣窃思度,未见其可。”太宗曰:“诚如公言,向者不思。然仁方辄禁不言,颇是专权,虽不合重罪,宜少加惩肃。”乃令杖二十而赦之。 ——﹝唐﹞吴兢《贞观政要卷二·直谏(附)》 【释义】提前做好防范,以备不测。 注:《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》等文中引用。 摘自:典亮新时代-朱时华书法作品集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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